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設立、運作與管理河北工業技改引導股權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效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全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轉型升級步伐,根據財政部《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和《省級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改造工作推進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引導基金是指由省政府出資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其資金主要來源于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以及引導基金運營產生的各項收益等。
第三條 引導基金實行投資決策與管理相分離的管理體制,按照“政府引導、部門管理、市場運作、科學決策、放大效應、防控風險”的原則進行投資運作。引導基金主要支持省內傳統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實現高端化、鏈條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支持智能制造、互聯網+協同制造、服務型制造、綠色制造和品質制造,支持鋼鐵、建材、輕工、紡織等傳統行業企業提高設計、工藝、裝備、能效等水平,支持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以及新模式新業態培育等。根據年度全省技術改造工作重點確定具體支持領域和產業發布投資導向。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作為引導基金主管部門,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引導基金的具體運作管理,包括制定引導基金設立方案、管理辦法、確定運作管理模式、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引導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設立基金管理理事會,代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行使引導基金決策管理職責。理事會理事長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管副廳長擔任,理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處室主要負責同志和聘請的投資、會計、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及相關部門代表擔任。設立評審委員會,為決策支撐機構。確定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
第六條 理事會具體職責如下:
?。ㄒ唬?擬定設立方案、管理辦法等引導基金的運作管理機制文件;
?。ǘ彾ㄒ龑Щ鹗芡泄芾頇C構提交的引導基金投資和退出方案;
?。ㄈ彾冃Э己伺c獎懲事項;
?。ㄋ模└鶕I務開展情況對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托管銀行進行調整;
?。ㄎ澹┮龑Щ鸬钠渌麤Q策事項。
理事會下設辦公室,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負責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引導基金評審委員會由理事會聘請相關產業專家及投資、管理、財務、法律、政府部門等方面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成員人數為單數,理事會和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兼任,申請引導基金的機構及企業人員不得作為評審委員會成員。具體職責如下:
?。ㄒ唬ι暾堃龑Щ鸬耐顿Y基金組建方案、增資方案,以及受托管理機構完成的盡職調查報告進行獨立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向理事會提交評審意見。
?。ǘκ芡泄芾頇C構提交的引導基金退出方案進行評審;
?。ㄈπ枰u審的其他重大決策事項提出評審意見。
第八條 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在主管部門授權范圍內代行引導基金出資人職責,負責引導基金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
?。ㄒ唬┖Y選擬組建基金的發起人或需要引導資金投資的基金管理機構,對擬投資基金企業進行盡責調查和商務談判,提出具體投資方案和退出方案;
?。ǘ┚唧w實施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投資和退出方案;
?。ㄈ┫蛲顿Y基金委派代表,代表引導基金以出資額為限行使出資人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ㄋ模└鶕硎聲彾ǖ耐顿Y方案和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撥付引導資金出資,并及時回受引導基金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ㄎ澹┘訌妼ν顿Y基金的監管,密切跟蹤其經營和財務狀況,防范財務風險,每季度向基金理事會提交《投資基金運行報告》,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3個月內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投資基金年度審計報告》和《投資基金年度運營情況報告》,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并提出處置建議;
?。┙⒔∪顿Y管理制度和風險防控機制,實現引導基金的保值增值。
?。ㄆ撸├硎聲械钠渌马?。
第九條 引導基金選定符合資質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資金托管銀行,具體職責包括:
?。ㄒ唬└鶕泄軈f議確定的程序及要求,負責引導基金的資金保管、撥付、回收、結算等日常工作;
?。ǘ┙⒁龑Щ鸨O控、預警機制,對引導基金的投資進行動態監管,發現引導基金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理事會辦公室并提出處理建議;
?。ㄈ┰诿考径冉Y束后15日內向理事會辦公室報送季度引導基金資金托管報告,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1個月內報送上一年度的資金托管報告。發現引導基金資金出現異常流動現象應隨時報告。
第十條 受托管理機構管理費根據上年末引導基金實際出資額,以及受托管理機構工作量及其質量情況,按超額累退辦法計算,在引導基金存放銀行期間取得的利息和投資基金運營收益中安排。具體計算方法在委托協議中約定。
理事會辦公室管理費用,由理事會批準作為引導基金運行成本,在引導基金存放銀行期間取得的利息和投資基金運營收益中安排中列支。管理費用主要用于支付評審費、咨詢費、審計費及辦公室其他日常開支。
第三章 投資方式及管理程序
第十一條 引導基金以兩種方式投資,一是設立新的投資基金,二是對現有符合條件的基金增資。
第十二條 引導基金在投資基金中參股不控股,不獨資發起設立股權投資企業。
第十三條 受托管理機構篩選擬組建基金的發起人或需要引導資金投資的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投資基金的設立方案。投資基金的設立方案報經基金理事會審定?;鸸芾碣M按照行業標準合理確定。
第十四條 擬組建基金主要發起人(各類信托計劃、信托基金不應作為出資人),主發起人凈資產不低于2500萬元人民幣。在設立6個月內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備案。
第十五條 需要引導基金的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谥袊箨懽?,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有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
?。ǘ┚哂袊乙幎ǖ幕鸸芾碣Y質,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投資管理工作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管理團隊穩定,專業性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信譽;
?。ㄈ┴攧展芾碇贫冉∪?,公司管理規范;
?。ㄋ模┯薪∪墓蓹嗤顿Y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和投資決策機制,能夠為企業提供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ㄎ澹┚哂辛己玫慕洜I業績,至少主導過3個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
?。C構及其工作人員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第十六條 投資基金的設立應滿足下列要求:
?。ㄒ唬┩顿Y基金應在河北省注冊;
?。ǘ┮龑Щ鹋c社會募資比例不低于1:3;
?。ㄈ┩顿Y基金設立的組織形式可采用有限合伙、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ㄋ模┩顿Y基金的資金原則上80%以上應投資于產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投資基金的資金原則上80%以上應投資于我省省內;
?。ㄎ澹┩顿Y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原則上不超過被投資企業總股本的30%,且不超過投資基金總資產的20%;
?。┏鸸芾頇C構和引導基金外,其他單個出資人出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
?。ㄆ撸┮龑Щ鹋c其他出資人的資金應當同步到位,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ò耍┩顿Y基金存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確需超過5年的,按程序批準后可適當延長,但總存續期限不得超過7年。
第十七條 根據投資基金章程或合伙協議,受托管理機構和其他出資人按照出資協議,將認繳資金同步撥付到投資基金的托管銀行;或在其他出資人按期繳付出資資金后,引導基金及時撥付投資基金托管銀行賬戶。
第十八條 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方式獨立運作,以股權投資等方式投資企業。依據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約定進行投資、管理和退出。投資基金的投資可通過上市、股權轉讓、股權回購等市場通行做法退出。引導基金和社會出資人依據章程或合伙協議約定退出?;鸸芾頇C構的投資原則上通過到期清算退出,存續期內如達到投資績效和支持產業等目標,也可考慮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退出。
第十九條 受托管理機構應與其他出資人在投資基金章程或合伙協議中約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引導基金可無需其他出資人同意,選擇退出:
?。ㄒ唬┪窗凑鲁袒蚝匣飬f議約定投資的;
?。ǘ┡c基金管理人簽訂合作協議超過1年,投資基金管理團隊未完成基金設立手續的;
?。ㄈ┩顿Y基金設立1年以后,未開展投資業務的;
?。ㄋ模┩顿Y領域和階段不符合規定的;
?。ㄎ澹┗鸸芾硗顿Y發生實質性變化的。
第四章 收益管理
第二十條 投資基金各出資方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約定收益處理和虧損負擔方式。為體現政府資金的政策性要求,引導基金可根據基金投資領域、投資階段、風險程度等,在市場化運作框架下,給予其他社會出資人適當讓利,提高社會則本投資積極性,并在投資基金章程或合伙協議中約定。
第二十一條 投資基金的收益分配和費用承擔,應按照行業慣例標準合理確定。引導基金設立的各支投資基金,其收益分配和費用承擔標準,應保持相對一致。
第二十二條 投資基金存續期間取得的投資收入,首先歸還所有出資人的本金和基金應承擔的費用,如有余額,超額收益可協商適當比例分配給基金管理機構。
第二十三條 引導基金運營收益上繳國庫并繼續成為產業引導基金來源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受托管理機構應與其他出資人在投資基金章程或合伙協議中約定,當投資基金清算出現虧損時,首先由基金管理機構以其對投資基金的出資額承擔虧損,剩余部分由引導基金和其他出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五章 基金的風險防控
第二十五條 引導基金存放在托管銀行。引導基金主管部門和受托管理機構與托管銀行簽訂資金托管協議。托管銀行按照托管協議,負責賬戶管理、資產保管、資金清算和資產保管等事物,并對投資活動進行動態監管。
第二十六條 引導基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開設的專戶應報省財政廳備案。
第二十七條 投資基金托管銀行在每季度結束后30日內向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報送季度投資基金資金托管報告,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3個月內報送上一年度的資金托管報告。發現投資基金資金出現異常流動現象應隨時報告。
第二十八條 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ㄒ唬氖路康禺a、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
?。ǘ┩顿Y于股票、期貨、企業債券、信托產品、非保本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ㄈ┻M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ㄋ模┫蛉魏蔚谌教峁┵Y金拆借、贊助、捐贈等;
?。ㄎ澹┌l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渌?、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可在章程或協議中對此作出更明確具體的約定。
第二十九條 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對引導基金和投資基金的監管,密切跟蹤其經營和財務狀況,防范運營風險,實現基金保值增值。
第三十條 主管部門行使“一票否決權”,一旦發現在投資基金的資金使用偏離政策導向,出現違法違規情況時,受托管理機構要按協議終止與基金管理機構的合作。
第三十一條 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托管銀行、參股設立的基金及相關企業要應積極配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審計廳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在財政資金管理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相關條款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